烏克蘭國家銀行(NBU)行長安德里·皮什尼(Andriy Pyshnyy)概述了加密貨幣合法化的一些先決條件,並補充說,然而,這類資產不能成為該國的支付手段。
在接受RBC-Ukraine採訪時,他稱將加密貨幣用作法定貨幣是NBU的"紅線"。
"對我們來說,明確遵守我們的'紅線'很重要,"行長說。"虛擬資產不能作為支付手段,不能以任何方式削弱我們貨幣工具的有效性。"
他強調,由於加密貨幣的合法化,不應該出現貨幣權力的轉移或監管機構工具的削弱。
此外,行長警告說,在戰時法律下,加密資產不應成為規避貨幣限制的工具。
"虛擬資產的合法化也不應削弱我們確保金融監控的有效性;這一領域的立法應實施國際FATF標準和相關歐洲法規的規範,"NBU負責人補充道。
皮什尼行長呼籲"去除數字資產的陰影",這將對烏克蘭金融部門在國際合作夥伴中的聲譽產生積極影響。
行長進一步指出,NBU正在試驗潛在的電子格里夫納架構模型,目前正與技術合作夥伴準備一個試點項目。
鑑於烏克蘭的歐洲一體化進程,特別關注數字歐元項目的發展。
"我們希望這個試點能給我們提供盡可能多的信息,以決定大規模發行。同時,我們正密切關注其他中央銀行CBDC進程的發展情況,"皮什尼說。
雖然現在透露電子格里夫納推出的時間表還為時過早,但他表示NBU已經在與歐洲中央銀行、德國聯邦銀行、比利時銀行、法國銀行和新加坡銀行合作。
6月,烏克蘭立法者提出了一項法案草案,可能允許NBU將Bitcoin和其他加密貨幣納入其國家儲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