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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的設立旨在保護勞工免受不公平薪酬待遇。根據國家工資與生產力委員會(NWPC)副執行主任Pia Charmane de Jesus表示,這些工資專門針對「弱勢勞工」,這些人通常缺乏學歷、技能,或無力組織自己加入工會。
然而,對於勞工團體和部分立法者而言,現行的最低工資制度卻適得其反。
在他們看來,這套制度不公平地擴大了馬尼拉都會區內外從事相同工作的勞工之間的薪資差距。他們也指出,區域三方工資與生產力委員會(RTWPBs)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反應遲緩,導致工資水準低落,未能跟上物價上漲的步伐。
「菲律賓勞工在區域化工資制度三十六年的歷史中已充分表態,認為這是一個重大的失敗。他們現在要求廢除這套制度,讓菲律賓回歸以家庭生活工資為基礎的全國統一最低工資制度,」一份推動全國最低工資的眾議院法案中如此寫道。
從數據來看,這些訴求不無道理。自1989年RTWPBs成立以來,馬尼拉都會區與其他地區之間的每日最低工資差距持續擴大。
部分團體要求的每日1,200披索全國最低工資,也是以現行家庭生活工資為基礎,根據NWPC的定義,即一個五口之家在食物、日常必需品,以及社會保障儲蓄或投資方面所需的工資水準。
IBON基金會對家庭生活工資的計算顯示,即便在特定區域背景下,最低工資仍有所不足。
對NWPC而言,這個問題遠比表面複雜。根據De Jesus的說法,最低工資是經過審慎研究、平衡以下各項因素後的結果,而這些因素因地區而異:
根據NWPC的說法,打破這種平衡可能會帶來「意外後果」,例如失業、企業倒閉、就業機會減少以及通貨膨脹。然而,即便是經濟學家,對於提高最低工資所帶來的就業減少效應也有不同看法,現代學者如JC Punongbayan表示,這個問題「尚無定論」。
與此同時,關於全面調漲工資及更廣泛的全國最低工資的正反兩方論點,持續在菲律賓社會引發分歧。但若要深入理解這些論點,了解現行最低工資制度的運作方式至關重要。
以下是你需要了解的內容。
最低工資制度最早於1951年確立,依據的是第602號共和國法案,即《最低工資法》。從那時起直至1989年,全國最低工資大致統一,馬尼拉都會區與其他地區的最低工資相同,或差距最高僅1披索。
在這段期間,工資設定職能主要由國會負責,但總統也曾在數年間接管這項職責。
然而即便如此,立法程序普遍緩慢,法案往往需要數年才能通過,De Jesus對此指出。正因如此,曾多次嘗試設立工資委員會來接管工資設定職能。這類委員會通常壽命短暫——直到1989年,《工資合理化法》正式簽署成為法律。
這部法案創設了NWPC和RTWPBs,負責決定菲律賓全國的最低工資。根據De Jesus的說法,設立工資委員會的主要原因有三:
De Jesus表示,菲律賓現行的最低工資訂定程序以兩大主要來源為基礎:數據與RTWPBs的專業判斷。
訂定最低工資共使用10項標準。
這些標準透過數據進行評估,NWPC將其稱為「代理指標」。
這些代理指標用於推算基礎金額,再進行模擬試算,但De Jesus澄清,訂定最低工資並無特定的權重或固定公式。
她解釋,這是因為他們希望保留空間,讓工資委員會的專業判斷得以發揮。三方委員會由政府、企業和勞工三個部門組成,旨在確保公平代表性,並將實地經驗納入工資設定程序。
De Jesus告訴Rappler,這套制度應能產生「全面」的最低工資訂定循環。否則,她表示,草率計算出的最低工資可能對勞工、企業及整體地區帶來更糟糕的後果。
在多數情況下,最低工資訂定循環每年進行一次。委員會或提出申請的一般市民均可發起審查現行最低工資的程序。
這項程序最早可在現行最低工資令周年日前60天啟動。她解釋,規定須間隔一年的要求旨在以兩種方式確保「規律性」:為企業提供明確的規劃期程,並讓一般勞工有時間適應物價變動。
但根據De Jesus的說法,若有「緊迫且合理的理由」,也可提前啟動審查程序。
「程序上,他們應能致函委員會(NWPC),說明存在緊迫且合理的理由,要求提前啟動審查程序,」她表示。
若申請有數據支持,且NWPC認同其結論,則將授權區域工資委員會提前啟動最低工資訂定循環。
由於這些政策,菲律賓各地最低工資的增長速度參差不齊。儘管NWPC表示這是為了反映區域差異而刻意為之,但數據也顯示,這些差距年復一年持續擴大。
馬尼拉都會區的最低工資始終是全國最高,而邦薩摩洛自治區(BARMM)、第一大區和第四A區則長期徘徊於末位。
甚至在部分地區內部,還依據產業別、企業規模及城鎮等級進一步細分,使薪資差距更加懸殊。
隨著時間推移,這些顯著差異使不滿的勞工和憂慮的立法者愈來愈堅決地要求建立一套確保公正薪資的制度。
根據De Jesus的說法,NWPC一直積極致力於改善工資設定程序。目前正研擬對備受爭議的家庭生活工資提出新定義,同時長期以來也持續努力進一步簡化各地區的工資分類。
然而就目前而言,NWPC已多次聲明自身僅為執行機構。儘管它向國會提交數據與研究結果,但菲律賓是否保留區域工資委員會,最終仍取決於立法決定。
迄今為止,即便金額更小的調薪法案也一再失敗。但對現行工資制度的憤慨,能否最終促成每日1,200披索的全國最低工資?– Rappl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