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SC)周一将律师Jesus Nicardo M. Falcis III停牌一年,禁止其执业,原因是他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含有亵渎性及冒犯性语言的帖文,被裁定犯有简单失职行为,此举强调律师即使在网络上也须遵守职业道德标准。
在由副大法官Jhosep Y. Lopez撰写的判决书中,最高法院第二庭裁定,Falcis先生在X(前身为Twitter)上发帖时使用了"辱骂性、冒犯性或不当语言",当时他正为其兄弟辩护,事涉Kris Aquino提出的加重盗窃投诉。该帖文包含针对Aquino女士支持者的粗俗言论,后来成为菲律宾律师公会(IBP)受理的行政投诉对象。
IBP认定Falcis先生违反了《专业责任与问责守则》(CPRA),建议对其处以罚款及训诫。最高法院同意该裁定,但以失职行为的严重性及其过往的行政违规记录为由,施以更重的处罚。
法院表示,律师根据CPRA的规定,在专业及个人事务中,包括在社交媒体上,均须使用庄重的语言。法院补充指出,Falcis先生本可通过法律论据为其兄弟辩护,而非诉诸粗言秽语和人身攻击。
最高法院亦强调,律师的言论自由受其誓言及专业责任的限制,并指出社交媒体帖文能轻易触及广泛受众,影响公众对法律专业的观感。
判决作出后,Falcis先生在Facebook发表声明,表示接受法院的裁决,承认所有律师均受最高法院纪律权力的约束。
"回到2018年至2019年,我当时正在为我兄弟的生命与自由,以及我家人的安全和名誉而奔走。"他说,并补充称当时感到"无助和无力",因而转向社交媒体发声。
Falcis先生表示,他认识到"一条推文中的言词具有力量",律师应为其言论和行为负责。
法院将处罚从罚款提升至停牌,理由是Falcis先生此前有行政违规记录,包括被裁定直接及间接藐视法庭。
在协同意见书中,高级副大法官Marvic M.V.F. Leonen表示,该帖文似乎意在激起互动,且毫无悔意,鉴于其公开性及病毒式传播的性质,将其形容为潜在的"激怒诱饵"。— Mark Joseph M. Sanchez


